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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被“查封”近10年 秦皇岛海港区法院迟迟未执行为那般!

来源:社会 编辑:辛文 时间:2025-12-22
导读: 近日李先生向媒体反映,他申请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是河北迁安市当地一家房地产公司,他申请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产,却一直没有办法执行,原因竞是被执行人的房产被另一家法院查封了起来。 李先生申请执行迁安市馨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馨苑公司)法人代

近日李先生向媒体反映,他申请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是河北迁安市当地一家房地产公司,他申请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产,却一直没有办法执行,原因竞是被执行人的房产被另一家法院“查封”了起来。

李先生申请执行迁安市馨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馨苑公司)法人代表燕克江一案,在查询被执行人馨苑公司房产时发现馨苑公司100多套房产被秦皇岛海港区法院查封,在李先生进一步了解海港区法院执行依据时,了解到的情况让李先生震惊了。海港区法院执行依据为(2016)冀0302民初1750号判决书,申请执行人为许某某,被执行人为迁安市馨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判决书本金只有500万元,海港区法院执行中不但保全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00万元,还保全了被执行人100多套房产,房产价值远超亿元,这已经让人很震惊了,但让人费解的是这个案件从2016年至今近十年时间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该法院一直没有强制执行或进行拍卖。

上述被查封的100多套房产在查封期间大多已经被(馨苑公司)法人代表燕克江出售,房产买受人已经装修并入住,而对此申请执行人许某某、首封法院却漠不关心、视而不见。按照法律法规,擅自处置已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将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

李先生感觉这些“查封”的房产好像是海港区法院特地给馨苑公司“保护”起来一样,防止被别的法院执行。法律是公平公正的,然而李先生没有感到一丝公平对待!
针对这一情况,当事人已经向上级部门反映,我们将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

责任编辑: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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