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德州开发区支行涉嫌销售假产品
2021年11月,山东环宇阳光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21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称,该债券监管银行为齐鲁银行开发区支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债券票面利率(年化)为12%,资金用途为补充企业现金流,存款期限3年(1+1+1)。增信措施明确,“德州嘉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嘉诚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为本可转债的全额本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环宇阳光太阳能公司债券备案未通过
投诉人称,山东环宇阳光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21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这款产品从债券票面利率(年化)12%来看,这明显就是骗人的,原因很简单根据市场行业收益率根本不可能达到这么高,一般都在4—8%之间。
对此,对此,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山东环宇阳光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曾经到该中心办理备案登记,但没有审核通过,原因是该公司不符合条件。
然而更让人意外的是,有业内人士分析,齐鲁银行德州开发区支行根本没有资格作为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齐鲁银行是可以作为监管机构的,该支行涉嫌违规。
对于此事,齐鲁银行工作人员一直没有给予答复。
投诉人称,一款没有通过审核的公司债券产品竟然在齐鲁银行德州开发区支行大厅内销售,这样公然违规销售没有备案的公司债券产品,最终侵害的是消费者的权益,投资公司的利益。
环宇阳光太阳能为空壳公司
据环宇太阳能门卫介绍,该企业一直没有生产过太阳能,目前被生产机械的(中联石油机械)、生产空调设备的(盛泽空调通风设备有限公司)、生产餐车的(尚多客餐车)等租赁使用。
据悉,该企业位于德州经济开发区崇德五大道以东,东方红东路以北,尚德六路以南,东临为山东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占地约100亩。
多方联系企业法人,但均未打通电话。
据悉,担保方嘉诚集团是山东省德州市的一家本地企业,爱企查显示,该企业被起诉司法案件119起,关联风险456起,行政处罚多次。
非上市公司债券发行需要具备条件
一、非上市公司债券发行流程:
对于发行企业债,在企业确定发行意向之后建议首先确定主承销商,由主承销商配合企业以及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一)确定发行主体;
(二)确定担保人或担保方式,担保通常有第三方担保、土地抵押担保、设立偿债基金等方式;
(三)确定筹集资金的使用项目;
(四)确定其他中介机构;
(五)确定发行方案;
(六)主承销商协助向地方发改委提出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
(七)主承销商协助企业建立与主管部门的关系;
(八)制作申请材料并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九)发行和承销准备工作;
(十)发行事宜包括销售、划款、承销工作汇报、验资等;
(十一)其他工作包括信息披露、在每个环节作企业的顾问等。
二、非上市公司债券发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企业债券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改财经【2004】1134号文和发改财经【2008】7号文的规定,企业债券发行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筹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包括主管机关批文、土地、环评等;
(二)企业存续时间超过三年,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它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四)企业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0%;
(五)近三年连续盈利,且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现实审批时国家发改委一般要求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能够覆盖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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